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掠夺流量犯法吗?APP开发者修正URL Scheme绑架流量是否构成不正当竞赛?

发布时间:2021-08-02 01:25:24 来源:金年会jinnian6766

导读:

  APP开发者修正URL Scheme绑架流量,是否构成不正当竞赛?(网络不正当竞赛确认规范)

  若APP开发者设置URL Scheme与其他APP(一般为顶流渠道)相同,导致网络用户无法成功从第三方APP跳转至方针APP,只能挑选是否翻开其开发的APP,即便两个运用相同URL Scheme的网络渠道不存在竞赛联系,后者私行修正URL Scheme与他方共同企图引流用户的“碰瓷”行为,亦应确以为不正当竞赛。

  1. 2018年6月至2019年11月,易车APP将其IOS的URL Scheme称号设置为“taobao”,导致苹果用户测验从第三方APP直接跳转至淘宝APP时显现页面跳转至易车APP。

  2. 2019年7月,淘宝公司诉至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恳求易车公司中止绑架流量的不正当竞赛行为,并补偿淘宝公司的经济监牢。

  3.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做出(2019)浙8601民初1565号民事断定,确认易车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赛,一起断定其补偿淘宝公司经济监牢50万元。

  4. 2020年9月30日,易车公司不服,向杭州中院提起上诉,以为易车APP与淘宝APP产品定位与用户集体不同,二者无竞赛联系,不会本质影响淘宝商业利益。

  5. 2021年2月23日,杭州中院做出断定,以为即便服务内容不同,网络服务供给者之间仍存在抢夺用户和买卖时机的竞赛联系,驳回易车公司的上诉,保持原判。

  榜首,二者是否存在竞赛联系。尽管淘宝APP为零售渠道、易车APP为购车渠道,二者的服务办法、服务内容均不相同,但在互联网环境中,各方渠道都在抢夺流量招引用户,淘宝与易车存在对用户集体和买卖时机的抢夺,仍可确认二者之间存在竞赛联系。

  第二,易车公司是否存在片面成心。淘宝APP的URL Scheme称号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识别性,且运用在先,易车公司应知晓其“撞车”行为所产生的结果,视为成心,应承当侵权职责。

  第三,怎么确认危害结果。本来方案跳转至淘宝APP的网络用户却被强制跳转至进入易车APP的页面,阻碍了淘宝公司正常的运营运作,导致其失掉潜在的买卖时机,且该强制引流行为亦搅扰了网民正常购物,法院依据情节轻重断定一方的经济监牢。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唐青林律师、李舒律师的专业律师团队处理和剖析过很多本文触及的法令问题,有丰厚的实践经历。很多办案一起还总结办案经历出书了《云亭法令实务书系》,本文摘自该书系。该书系的作者全部是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战役在榜首线的专业律师,具有深沉理论功底和丰厚实践经历。该书系的选题和写作编制,均以实践产生的事例剖析为主,力求从实践别有用心动身,为实践中常常遇到的疑问扣头法令问题,寻求最直接的解决方案。

  跟着技能的前进,网络服务现已涵盖了子音日子的各个方面。而关于网络服务供给者而言,得流量者得全国,用户的堆集是获取商业利益的根底。但是在互联网环境中,怎么合法地占领商场,防止成为“不正当竞赛”的牺牲品,是网络服务供给者面对的急迫问题。

  《反不正当竞赛法》第十二条清晰列举了三种网络运营者不正当竞赛行为,分别为:(1)私行在其他运营者供给的产品或服务中,刺进链接、强制进行方针跳转;(2)误导、诈骗、逼迫用户卸载或封闭其他运营者合法供给的服务;(3)歹意施行不兼容。此外,该法条还设置了兜底条款,便于法官解说其他阻碍合法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转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赛法》第六条榜首款第四项也清晰规矩,网络运营者不得私行运用别人有必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称号、网页等资源或信息,误导用户或顾客以为这是别人产品或与别人存在特定联系。可见,此类“搭便车”的行为也归于不正当竞赛。

  施行不正当竞赛行为的网络运营者,别有用心承当以下几种职责:(1)危害补偿。补偿数额以被侵权的运营者遭到的实践监牢为准,若难以核算,则依照侵权人取得的利益确认,若都无法确认,法院则依据情节轻重在500万以下酌情断定。(2)中止归航。(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一般是要求侵权人在其网站、APP、微博、微信或其他影响广泛的媒体渠道揭露致歉。

  (我国并不是判例法国家,本文所引述剖析的判例也不是指导性事例,对同类案子的审理和裁判中并无约束力。一起,特别别有用心留意的是,司法实践中,每个事例的细节千差万别,切不可将本文裁判观念直接征引。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不同案子裁判文书的整理和研讨,旨在为更多读者供给不同的研讨人丁和调查的视角,并不意味着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文事例裁判观念的认同和支撑,也不意味着法院在处理相似案子时,对该等裁判规矩必定应当征引或参照。)

  (二)私行运用别人有必定影响的企业称号(包含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称号(包含简称等)、名字(包含笔名、艺名、译名等);

  运营者不得运用技能手法,经过影响用户挑选免除其他办法,施行下列阻碍、损坏其他运营者合法供给的网络产品免除服务正常运转的行为:

  因不正当竞赛行为遭到危害的运营者的补偿数额,依照其因被侵权所遭到的实践监牢确认;实践监牢难以核算的,依照侵权人因侵权所取得的利益确认。运营者歹意施行侵略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能够在依照上述办法确认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认补偿数额。补偿数额还应当包含运营者为阻止侵权行为所付出的合理开支。

  运营者违背本法第六条、第九条规矩,权力人因被侵权所遭到的实践监牢、侵权人因侵权所取得的利益难以确认的,由人民法院依据侵权行为的情节断定给予权力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补偿。

  榜首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别人人身、产业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恳求侵权人承当中止归航、扫除阻碍、消除风险等侵权职责。

  胶葛,关于竞赛联系。互联网竞赛具有显着的跨界竞赛和流量竞赛的特性,因而确认不正当竞赛行为并不局限于运营者之间存在直接的竞赛联系或处于同一职业,而应聚集于“竞赛性利益”的维护。本案中,淘宝网络公司、淘宝软件公司运营的淘宝App是网购零售渠道,易车公司运营的易车App是向潜在购车用户供给互联网买卖渠道服务,尽管二者在服务方法、服务内容等方面存在必定的差异,但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网络服务商均经过不同办法招引用户、抢夺流量,故二者仍存在着关于用户集体及买卖时机的抢夺,构成竞赛联系。

  其次,关于片面成心。“taobao”作为淘宝App公认的协议称号,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识别性,易车公司在应当对别人运用在先并具有广泛知名度的通用协议称号予以躲避避免混杂或误导的状况下,仍运用前述具有公知性的协议称号,对由此产生的结果应属明知,故其片面上具有差错。易车公司虽建议易车App中的URLScheme协议称号“撞车”系技能缝隙以及易车广告公司与淘宝渠道存在商业协作所形成的,但未对此供给充沛有用的依据予以佐证,且即便存在技能缝隙,也不妥然作为侵权免责的理由,考虑到易车公司作为易车App的运营者和该软件体系的网络服务供给者,理应一直把握易车App的在线运转状况,并对易车App中具有的功用担任,其在应当知道技能缝隙存在的状况下,仍运用技能作为不正当竞赛的手法,应承当相应的侵权职责。故对易车公司的相关抗辩建议,本院不予采用。

  再次,关于危害结果。易车公司的被诉行为客观上导致用户在装置易车App后,欲经过各应用软件翻开手机淘宝时,无法完成正常跳转至淘宝App,而是被易车App强制进行方针页面跳转,阻碍了该部分用户流量进入淘宝App,无疑攫取了本应归于淘宝网络公司、淘宝软件公司的潜在买卖时机。就商场竞赛次序而言,易车公司未经其他运营者赞同强制进行方针跳转的行为,阻碍了淘宝网络公司、淘宝软件公司合法供给的淘宝网络产品的正常运转,损坏了互联网运营者间的良性竞赛联系,打乱了商场竞赛次序。就顾客而言,易车公司不妥引流的行为搅扰了其正常的网上购物,归航了顾客的知情权和自主挑选权等合法权益。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易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不正当竞赛胶葛二审民事断定书[(2020)浙01民终8743号]

  裁判规矩一:互联网环境中,除同业竞赛外,若二者存在其他经济利益的竞赛,即两边抢夺的网络用户有此消彼长的现象,应确以为具有竞赛联系。

  事例1: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其作出的北京微赛年代体育科技有限公司与优酷信息技能(北京)有限公司不正当竞赛胶葛二审民事断定书[(2020)京73民终2668号]中以为:传统经济形式下首要以相同职业、相同范畴或相同业态形式等要素作为竞赛联系判别规范。但互联网经济下,职业分工细化、事务穿插重合的状况实属常见,关于竞赛联系的了解不该限定于某特定细分范畴内的同业竞赛联系,而应当考量是否存在运营利益的竞赛联系。在互联网职业,招引并保持用户是运营者展开运营活动的根底,其运营利益首要体现为对客户集体、买卖时机等商场资源抢夺中所存在的利益。也便是,在互联网职业,即便运营者所在细分范畴不同,但只需两边招引争夺的网络用户集体存在此消彼长的或然性对应联系,就能够确以为存在竞赛联系。

  裁判规矩二:若两边均无法供给依据证明实践监牢和获益,法院将依据不正当竞赛行为继续的时刻长短、时刻节点、APP下载量或访问量酌情确认补偿数额。

  事例2: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杭州追风信息技能有限公司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赛胶葛二审民事断定书[(2020)浙民终330号]中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赛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第四款规矩,因不正当竞赛行为遭到危害的运营者的补偿数额,依照因被侵权所遭到的实践监牢确认;实践监牢难以核算的,依照侵权人因侵权所取得的利益确认;侵权人因被侵权所遭到的监牢、侵权人因侵权所取得的利益难以确认的,由人民法院依据侵权行为的情节断定给予权力人三百万元以下的补偿。在京东公司因涉案不正当竞赛行为所遭到的实践监牢,以及追风公司因涉案不正当竞赛行为所取得的利益均难以确认的状况下,一审法院适用法定补偿办法确认补偿金额并无不妥。关于补偿金额,本院结合一审法院关于侵权类型、规划、情节、片面成心、权力人为阻止侵权所付出的合理开支等要素外,还特别留意到:榜首,被诉侵权行为尽管继续时刻不长,但横跨京东“618”电商大促活动期间,必然给京东公司的促销收益形成较大危害;第二,追风公司作为专业公司差错装备代码并导致流量绑架结果,结合该侵权行为产生的特别时期,其片面差错显着。归纳以上考量要素,一审法院确认50万元的补偿数额并无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