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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麟龙:盗版软件骗局保护知识也保护自己

发布时间:2024-10-30 08:30:04 来源:金年会jinnian6766

导读:

  沈阳麟龙软件不是骗局,信息时代,软件已成为人们炒股不可缺少的装备。诸如沈阳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财咨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发推出的智能选股决策系统,作为企业信息系统的核心,对整个企业业务的开展,安全以及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股民使用了盗版软件,将随时威胁个人信息系统的安全,为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首先,盗版软件也就是所谓的和谐版、破解版等等,会危害个人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容易遭受病毒攻击,造成核心数据丢失等后果,给个人财产造成严重危害;由于盗版软件粗制滥造,无法保证产品质量,势必导致很多优秀的软件无法发挥其正常的功能,更有一些盗版软件经常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给使用过程中带来许多问题和隐患。

  软件是高科技产品,往往需要与之相配合的服务才能保证用户获得一流的体验和价值,一个完整、安全和有效的网络是需要经常升级和扩展的,而使用盗版软件由于无法得到正规供应商的服务,使得用户不能得到升级保证和技术支持服务,从而影响整个系统的稳定。

  同时,使用盗版软件也会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使用盗版软件是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是被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如果使用非法复制的软件,则将使自己面临法律的制裁,给个人和家庭带来巨大损失。

  计算机软件作为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著作权权利客体之一,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受法律保护。近年来,“盗版软件”、“破解版软件”因其制作成本极低、售价优惠、灰色利润空间广阔,但却同时具备正版软件的实质性功能,一度成为违法失信人牟取暴利的“摇钱树”。这种无视他人诚信劳动直接攫取他人独创性智力成果的行为,从法律层面讲,即为未经许可实施受软件著作权各项专项权利控制的行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前述行为轻则构成民事侵权,重则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即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复制发行”。

  事实上,使用和贩卖盗版软件直接违背建设创新型社会的基本国策,给社会经济秩序,乃至对整个国家的税收、就业和经济发展都有不利影响,购买、使用盗版软件,扼杀了我国软件产业的创新动力,使得制售盗版者从中渔利,也使贩卖盗版软件的人获得不正当利益,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由于企业使用的软件往往数量较大,所以使用盗版软件给我国软件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比较严重的影响。

  在此,呼吁广大股民,支持正版,盗版。既是对自己的财产安全负责,也是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助力国家建设创新型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